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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研究生社会奖助学金评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6 发布人:张玲玲 作者: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温医大〔2022〕69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研究生社会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研究生社会奖助学金申请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二、申请社会奖助学金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思想觉悟高,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不得申请奖学金: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

3.未按时注册;

4.保留学籍、休学或延期毕业期间;

5.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奖项设置

2024年社会奖助学金推荐评定涉及:“生物药械奖助学金”、“叶碧绿奖学金”、“甘于奉献奖学金”、“康泉奖学金”、“王老吉奖学金”5项(具体名额查看附件3)。

四、奖学金评定注意事项

(一)申报:在符合基础条件和参评核心条件上,学院结合《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进行综合评价,根据学生综合表现确定奖学金拟推荐人员。

(二)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者,其成果须为在读期间所取得;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阶段之后,其成果须为博士研究生阶段所取得。

(三)社会奖学金在校期间只能享受一次。

(四)已经获得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卓越奖学金、“明日之星-创新奖”等优秀奖学金同学不可重复申报社会奖学金。

(五)论文第一作者及最后通讯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须为温州医科大学(在《温州医科大学高质量共识期刊目录》上发表的T1、T2类的文章,第一作者和最后通讯作者署名单位须含有“温州医科大学”)。对发表在预警期刊上的论文不得作为研究生申请学位、评奖评优、项目申报等方面的业绩材料(以论文录用发表时学校预警及风险期刊目录为依据,《关于调整《温州医科大学预警及风险期刊目录》的通知》(温医科〔2023〕6号)、《温州医科大学预警及风险期刊目录》的补充规定(温医科〔2024〕6号))。

五、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社会奖学金:研究生本人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科研--科研成果录入,完成个人科研成果登记;进入奖助--奖学金--叶碧绿奖学金/生物药械奖学金/甘于奉献奖学金/康泉奖学金/王老吉奖学金,完成信息录入,并提交。(学生申报截止时间由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工作进度确定)。

申请社会助学金:研究生本人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入奖助--奖学金--生物药械助学金,完成信息录入,并提交。申请助学金请上传贫困证明(低保证、建档立卡相关证明等)。

(二)学院初评。学院对申报学生的材料进行初评、排序,择优推荐到学校。

(三)学校审定。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复审申报材料,提交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名额最终审定,并在全校进行公示。

(四)申诉处理(公示期内)。如果对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阶段向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

六、材料报送

有意向申报的同学,请务必于12月12日之前将个人申报材料(材料务必齐全,包括汇总表、推荐表、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学院,纸质版材料交至学院同仁楼学生工作办公室7A214,电子版发送jcyxyxgb@wmu.edu.cn。



温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