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激励我校研究生努力创新、笃学践行、全面发展,根据《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为鼓励研究生积极进取,追求卓越,努力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而设立,奖励在科技创新、成果研发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研究。现将卓越奖学金评审相关要求规定如下:
一、奖学金类型和奖励金额
卓越奖学金:博士、硕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3万元/生·年。
二、评定标准
卓越奖学金强调研究生在科研工作的实际创新能力,注重代表性成果的创新性、突破性,要求能代表本学科较高水平,避免学术“五唯”倾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均可以申报:
1、高质量科研类:发表原创研究性论著并被SCI收录,第一作者署名单位及通讯作者单位须为“温州医科大学”。
自然科技类:参照《温州医科大学高质量共识期刊目录(科技类)》文件,发表在高质量期刊T1、T2、T3 类的文章。T1类文章前三作者(按照自然排序),T2(A)类文章前二作者(按照自然排序),T2(B)、T3 类文章第一作者(按照自然排序)可以申报卓越奖学金。
人文社科类:参照《温州医科大学学术期刊定级名录(人文社科类)》文件,发表在高质量期刊A、B、C类的文章。A类文章前三作者(按照自然排序),B类文章前二作者(按照自然排序),C类文章第一作者(按照自然排序)可以申报卓越奖学金。
在《温州医科大学预警及风险期刊目录(2023年版)》和关于《温州医科大学预警及风险期刊目录》的补充规定(温医科〔2024〕6号)的期刊文章不能使用。如在校期间已经获得国家奖学金、其他优秀奖学金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2、综合成果类:在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社会工作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在科研成果转化、新药研发成果、网络成果等方面有突出成果;在诊治疑难病、危重病和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等方面业绩突出。
三、申报对象
1、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在校研究生。
2、已经取得我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硕士、博士毕业生,且在毕业(指2023年毕业)后1年内发表符合评选条件的论著。
四、申请研究生卓越奖学金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思想觉悟高,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无资格申请研究生奖学金: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
3、未按时注册;
4、保留学籍或休学期间;
5、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评选流程
1、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请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并通过导师初审,学院将组织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学院审核公示。
2、研究生院对材料进行复审,并举行现场答辩评审会,由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审。
3、学校统一网上公示获奖名单。
六、材料报送
请申报的同学于6月30日前将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卓越奖学金高质量科研类汇总表》、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卓越奖学金综合成果类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jcyxyxgb@wmu.edu.cn,纸质版签字后交到同仁楼7A214。
电子版材料:高质量科研类收录证明和文章原文,综合成果类佐证材料电子版,按照“学号+姓名+学院”打包上交。
温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