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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温州医科大学2022-2023学年文明寝室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4 发布人:彭翔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寝室:

为了进一步推进文明寝室建设,营造文明、和谐、整洁、安全的寝室环境,培养学生文明、健康的良好习惯,根据学校文明寝室评定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温州医科大学2022-2023学年文明寝室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学院所有全日制本科学生、研究生寝室。

二、评选要求

对照《温州医科大学文明寝室建设标准》(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寝室环境卫生打分标准》(附件2),在文明风范、环境卫生、遵纪守法、民主参与、特色建设等方面综合表现优秀的寝室可以评选校级文明寝室。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评选文明寝室的资格:

(一)校级寝室安全卫生检查有1次以上(包含1次)不合格寝室记录(见附件5、6)的;

(二)寝室成员受到违纪处分的;

(三)寝室成员有酗酒、赌博、攀爬防护网等不文明现象的;

(四)寝室成员有存放或使用学校违禁电器、灶具等的。

三、评选名额

2022-2023学年校级文明寝室名额按各学院寝室总数(包括混合寝室和在校的见习、实习学生寝室)的10%评定(见附件7)。

四、评定步骤

(一)学生自主申报阶段。学生可根据评选要求和寝室的实际情况,于9月7日前自主申报校级文明寝室,申报材料提交至学院辅导员办公室(同仁楼7A20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536499172@qq.com。申报的寝室需填写《温州医科大学校级文明寝室推荐表》(见附件8)。

(二)学院推荐阶段。学院在结合校级安全卫生检查结果、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的基础上,向学校按比例推荐校级文明寝室。

(三)学校审核、评定阶段。文明寝室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和学生寝室卫生管理组织将对参评文明寝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校级学生文明寝室予以发文表彰。

五、奖励办法

(一)学校对获奖寝室授予校级文明寝室荣誉证书。

(二)学院按照《温州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及《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相关规定,对文明寝室成员给予加分。

温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

二〇二三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