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温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温医大研〔2019〕40号)和《温州医科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测评办法》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组织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一、资格审查结果和复试名单
综合考核比例1:2,资格审查结果和复试名单见附件。
二﹑材料复核
考生须根据学院要求提供材料复核,复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基本材料要求如下:
(一)硕博连读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
2.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
(二)“申请-考核”制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应届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研究生学生证原件;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本科和研究生)和学位证书(学士和硕士)原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
3.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
4.职称证明材料原件(若有)
三、复试安排
1.现场复试
2.复试日程
日期、时间 |
事 项 |
地点 |
2023年5月17日14:00 |
材料复核﹑心理测试 |
茶山校区基础医学院7A212会议室 |
2023年5月17日14:30 |
第一批博士复试 |
茶山校区基础医学院7A212会议室 |
2023年5月18日 |
第一轮复试成绩公示,拟录取手续办理 |
茶山校区基础医学院7A207办公室 |
四、复试内容
复试共20分钟,包括个人陈述和综合面试两部分。
1. 个人陈述:采用PPT汇报方式,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英语水平、科研经历、特长、感兴趣的研究方向、读博规划等(10分钟)。
2. 综合面试:采用即时问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10分钟)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
综合考核专家结合申请人各方面情况,现场独立评分,综合考核成绩为综合考核表中成绩的平均分。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分专业分导师单独进行排序,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
六、体格检查
请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将三甲医院体检报告(至少含胸部透视检查、血、尿常规、肝功检查)邮寄至复试负责学院。6个月内已参加所在单位体检(三甲医院体检)的考生,可提供既往体检报告复印件。
七、监督保障机制
1. “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下一年度不再接受其申请。
3. 拟录取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1)应届硕士生入学前未能毕业或未获得硕士学位;
(2)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4. 联系方式
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577-86689961,电子信箱:jcxkb@wmu.edu.cn
学院纪委办公室,电话:0577-86699381,电子信箱:jcjw@wmu.edu.cn
基础医学院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