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温州医科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8 发布人:彭翔 作者: 浏览次数:

  • 各位同学: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充分展示高校大学生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争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经研究决定开展温州医科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我院2023年6月30日前在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和本专科生。

    2.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无违法违纪处分和不良记录,本专科学生要求多次获二等(含二等)以上奖学金,研究生在学业科研等方面表现优异。

    3.根据学校名额分配规则,我院可推荐名额为1。曾获温州医科大学“十佳大学生”称号者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标准

    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综合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体条件有:

    1.政治坚定、刻苦学习。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立志听党话、跟党走,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遵纪守法,尚荣知耻,奉献祖国、奉献人民。刻苦学习知识技能,积极参加科研创新活动,学业成绩优异。

    2.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好学不辍。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努力奋斗。

    3.创新创业、服务社会。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科、体艺、发明创造等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综合素质突出。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为学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作出贡献。

    4.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要求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积极上进,热爱中国文化,汉语水平较高,尊重我国的社会公德和风俗习惯,积极参加中外文化交流活动,综合表现突出。

    三、评选方法与步骤

    请各申报同学于4月19日前向辅导员预报名,并于4月20日(周四)18:00前将个人汇报PPT发至2536499172@qq.com,汇报时间控制在5分钟。现场汇报拟定于4月21日(周五),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四、奖项设置

  • 学院根据现场评审综合考量,择优推荐1名参加校十佳大学生评选,另设若干专项荣誉奖项。


    温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