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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寒假本专科学生留校住宿安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4 发布人:彭翔 作者: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为保证寒假期间留校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维护寒假期间校园秩序,度过欢乐、祥和的春节,现就2025年寒假本科学生留校住宿安排工作通知如下。

一、校区开放

1.茶山校区和学院路校区根据学生留校申请情况开放部分楼栋集中安排学生住宿。非开放楼栋将于2025年1月13日16时起封楼,同时停水停电。

2.滨海校区寒假期间不开放。滨海校区学生如有特殊原因要留校的,后勤发展处将根据情况安排至茶山校区或学院路校区。

二、留校住宿申请对象

寒假留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严控留校学生人数,非必要不留校。除教学计划安排外,原则上寒假不安排本专科学生留校住宿

1.实习等因教学安排需留校的学生;

2.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科比赛、集训等专项任务的学生;

3.因其它原因经审批同意留校的学生。

三、留校申请流程

1.学生申请。每位学生寒假留校住宿要征得家长或监护人同意,并填写《学生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及安全承诺书》(附件1)和《2025年寒假留校住宿学生汇总表》(附件4)。自觉做到学校《学生假期留校安全告知书》(附件2)的要求。寒假留校学生离校时须至本楼栋宿管员处办理退宿手续,学院、部门及时掌握学生去向动态。

2.审批与名单报送

(1)学生因个人特殊原因申请留校的,报所在学院审批,附件1纸质版和附件4电子版于12月27日前提交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学院邮箱jcyxyxgb@wmu.edu.cn,逾期不候。各学院留校人数应控制在本学院学生总数的1%以内(实习生、职能部门专项任务留校学生不计入)。

(2)学生因职能部门专项任务(如参加学科比赛、集训等)申请留校的,须先经指导老师以及具体业务开展单位同意,再由学生所在学院和专项任务归口职能部门双重审批(具备审批权限的归口职能部门有教务处、团委、创新创业教育学院、体育科学部)。《学生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及安全承诺书》学生所在学院留存复印件,专项任务归口职能部门留存原件。学生所在学院审批盖章后,具体业务开展单位填写《本专科生假期(专项任务)留校申请》(附件3)和具体名单,由该专项任务归口职能部门汇总后报送至后勤发展处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学生所在学院无需重复汇总报送,但应掌握学生留校情况。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该专项任务归口职能部门统筹协调具体业务开展单位和学生所在学院共同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3.住宿安排。后勤发展处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对各学院、部门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并统筹安排,1月7日前将安排结果反馈至各学院、部门。

四、留校期间其他相关工作

1.学生水电费缴纳。寒假留校学生需根据住宿天数提前缴纳水电费,收费标准按照0.8元/天收取(若安排住原宿舍住宿的读表计取水电费)。重新安排寝室学生在获悉安排结果后,可进入“医大智生活”提前在缴纳水电费(住宿安排结果会根据宿舍天数标明应缴水电费金额)。1月10日至13日凭缴费电子凭证到所安排宿舍楼登记住宿(缴费记录出示给宿管员即可)。

2.寒假留校学生需遵守学校统一集中管理规定,部分需集中住宿调整寝室的,请严格遵守管理要求。


温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