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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4年暑期本科留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1 发布人:彭翔 作者: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同学:

2024年暑假将至,现将本科学生暑假留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留校原则与总体要求

1.暑期留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控留校学生人数,非必要不留校。除教学计划安排外,原则上暑假不安排学生留校住宿。

2.留校审批。

(1)学院学生留校:留校人数须严格控制在本学院学生总数的1%以内(实习生、补课不计入);

(2)职能部门学生留校:对职能部门牵头组织的学科竞赛、社会实践、体育集训等专项任务留校学生,不计入学院人数控制名额,但牵头职能部门应严控留校人数。具备审批权限的职能部门有教务处、团委、创新创业学院、体育部。

3.各学院、各部门务必做好留校学生的登记、安全教育和暑假期间学生管理工作(如晚点名、掌握学生去向等)。专项任务留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以职能部门为主、学生所在学院为辅。各学院、各部门须指定1名思政干部和男女生各1名责任心强的学生协助留校学生的管理,原则上暑假辅导员值班任务由留校学生人数多的学院承担。

4.每位留校学生须签订《学生暑假留校住宿申请表及安全承诺书》(附件1),由学院和职能部门留存,并确保假期留校住宿征得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同意;务必教育暑假留校学生,阅读并自觉做到学校《暑假留校安全学生须知》(附件2)的要求,离开宿舍回家时须至本楼栋宿管员处办理退宿或告知手续,以便学校掌握学生去向动态。

二、留校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

1.留校审批。学院留校学生须经学院审批;专项任务留校的,由专项任务负责人向职能部门提出申请(附件3《2024年暑假专项任务学生留校申请》),专项任务留校学生须经职能部门领导审批,专项任务留校学生名单由专项任务负责人向学生所在的学院报备,学院无需再重复汇总报送。

2.名单报送。请符合申请的同学在2024年6月23前将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与纸质版提交至辅导员处。;专项任务提交至相应职能部门处。

3.住宿安排。学生处、后勤处对学院或部门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并统筹安排住宿,7月2日前将安排结果反馈至各学院和部门。

4.学生水电费缴纳。暑假留校住宿的学生需根据住宿天数提前缴纳水电费,收费标准每天按0.8元收取(若安排住本宿舍的住宿读表计取水电费)。暑假重新安排寝室学生在获悉安排结果后,可进入“医大智生活”提前在缴纳水电费(住宿安排表根据天数将标明水电费金额)。7月6日至8日凭缴费电子凭证到所安排宿舍楼登记住宿(将缴费记录出示给宿管员即可)。

5.非开放楼栋7月8日16时起封楼,同时停水停电。

附件:

1.学生暑假留校住宿申请表及安全承诺书

2.暑假留校安全学生须知

3.2024年暑假专项任务学生留校申请



温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