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通知工作安排,为培养学生热爱劳动、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奋斗精神和社会责任意识,深入挖掘自立自强、诚信励志、感恩奉献、勇于担当的优秀典型,引导广大受助学生争当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浙江省“勤工助学之星”推荐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推荐条件
1.参与校内勤工助学的在校本专科生(不限定为学生资助对象),学生自行在校外兼职的勤工助学类型不在此次评选范围之内;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勤奋学习,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6. 学习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认真履行“勤工助学”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工作量饱满,表现优异;
7.受到老师、同学认可,能够立起榜样标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曾获学校“勤工助学之星”或“勤工助学之星”提名奖称号。
二、材料基本要求
(一)以第一人称讲述自己的岗位工作经历和自立自强故事,体裁不限。内容分个人简介和事迹材料两个部分。
(二)个人简介300字左右,包括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大学期间所获院级以上重要奖项或荣誉等。
(三)事迹材料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500—2000字之间。内容采用分段式描写,每段分列小标题,生动展现学生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奋斗创新、感恩奉献、成长成才的精神风貌,要求主题鲜明、语言流畅、文风平实、真实生动。注意突出文章的故事性与感召力,尽量避免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等方面内容僵硬罗列。
(四)材料要求图文并茂,文中插入贴合事迹材料的配图,图片需另外命名发送一份原图。
(五)文档格式为Word,标题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小标题为黑体三号字,正文为仿宋GB2312三号字,行间距为单倍行距。
(六)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三、有关事项
(一)推荐程序。学院可推荐1名学生参评省级“勤工助学之星”候选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各学院推荐学生进行校内评选,择优上报至省资助中心。
(二)活动要求。请各参选人认真梳理材料,候选人自述须于5月15日前报送,电子版发与辅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