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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温州医科大学“明日之星”创新奖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8 发布人:张玲玲 作者: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为促进温州医科大学优良校风学风建设,优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环境,培养具有实事求是、严谨踏实、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精神的优秀人才,温州医科大学校长李校堃将个人所获中国光华工程科技奖奖金无偿捐赠学校设立“明日之星”创新奖。现将第三届明日之星”创新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温州医科大学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硕博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

“明日之星”创新奖每年限额8人,本专科生与研究生各4人,奖励标准10000元/生。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明日之星”创新奖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品学兼优,思想觉悟高,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二)申请“明日之星”创新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学术科研与临床工作中获得重大突破;

2.参加国际交流活动,并产生重大影响;

3.作为第一负责人代表学校参加国际或国家级学科竞赛,取得突出成绩;

4.为学校改革和发展提供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并被相关部门采纳;

5.在抗击疫情、服务基层、服务西部、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公益志愿等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

(三) 当年获校十佳大学生的学生不重复参评。

四、评选流程

1、学生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报,申请人须及时向学院递交《温州医科大学“明日之星”创新奖申请表》一式两份及相关佐证材料,照片2张(1张免冠寸照、1张生活照)与文本分开。研究生申报须经研究生导师同意。

2、学院推荐: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学院将通过现场答辩或会议评审等方式择优推荐候选人参加学校评审。拟推荐人选名单将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本专科生候选人推荐:学院可推荐1名候选人。

研究生候选人推荐:学院可推荐1名候选人。

3、学校复审: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选小组,进行书面复审,推选一定数量的“明日之星”创新奖学校候选人。学生处、研究生院对复审通过的候选人进行网页公示。

4、现场评审:网站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参与现场评选,择优推荐8人为温州医科大学“明日之星”创新奖获得者。

5、颁奖:获奖者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授予荣誉证书并颁发奖金。

五、相关要求

请申报同学于2024年5月12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同仁楼7A202),材料电子稿发送至1245422575@qq.com。

本科生联系方式:彭老师,0577-86699692;研究生联系方式:张老师,0577-86699692。



温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