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切实做好新学期期初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学生资助对象顺利入学,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临时困难补助
针对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及假期家庭遭遇突发变故学生,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临时困难补助工作。具体通知详见《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临时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附件1)。
二、开展老生就读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工作
做好2023-2024学年老生就读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工作。对于因各方面原因无法申请到生源地贷款的经济困难新生,学校将统一组织为其办理就读地国家助学贷款,做好应贷尽贷。具体通知详见《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老生就读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附件2)。
三、开展校内无息借款
针对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临时困难学生和因特殊情况无法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开展2024年校内无息借款,每人每学年原则上不超过3000元。具体通知详见《关于开展2024年校内无息借款办理的通知》(附件3)。
请各位同学于3月18日(周一)前完成上述各项工作,纸质材料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同仁楼7A202),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253649917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