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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温州医科大学第九届心理微电影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30 发布人:113611/彭翔 作者: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为创造有利于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校园氛围,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以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引发大学生对心理健康的重视,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九届心理微电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心随影动,逐梦未来

进入大学,你将迈上了人生全新的舞台,会感受到舒展的喜悦,也会体会到成长的烦恼,或愤怒、或失望、或抱怨、或悔恨,或心烦意乱,或悲观失望。也许会因学习的压力而感到前路迷茫,因家人的不理解而烦躁,或是因爱情的破裂而感到难过,又或是因没人陪伴而孤独痛苦。生活总会不尽人意,可能会让你仿佛置身于无垠的黑暗中,但总会有人,或是朋友,甚至是陌生人,会为你带来一缕微光,在身边,也在心里。若心里充满阳光,对生活就会充满力量和希望。愿你始终带着阳光般的心情启程,做最好的自己。

二、作品类型

1、讲述学生在校园生活中如何运用心理咨询中心、心理委员、身边老师、同学等支持资源悦纳自我,接纳他人,直面困难,调适身心,走出挫折,获得成长的故事;

2、以故事的形式科普大学生常见的心理疾病、心理问题,告知大学生如何正确认识心理疾病和问题,宣传科学规范治疗与获取帮助的方法,传递心理健康知识。

三、活动对象

全校本、专科学生,可自行组织创作团队。

四、评选方式

1、学院初评:学院根据自身情况组织心理微电影初评工作;每个学院至多推荐2个优秀的微电影报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报送作品包含:参赛报名表(见附件1)、参赛作品。电子版请发送到邮箱2536499172@qq.com,纸质版经由学院学工办主任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同仁楼7A202办公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16:00。

3、学校评选:学生心理健康与发展办公室将通过网络投票(占30%)和专家评审(占70%)结合的方式评选出获奖作品。同时将推送最优作品参加全国高校心理微电影(心理短视频)优秀作品评选,拟推选的作品可能会进行相应的调整或改动。目前我校所推荐的作品已连续两年入选全国百佳心理微电影。

五、作品要求

1、心理微电影应基调积极向上、符合大赛主题,鼓励作品根据主题对创作内涵进行创新、延伸和拓展,情节设计合理、内容丰富、事件具体,能够反映大学生日常学习、情感、人际交往、生活、生命感悟等方面的心理现象,能够巧妙地融合心理学的原理,较深刻反映事件发生、发展过程中的心理体验和心理成长;

2、作品时间(包括片头、正片、片尾、花絮等)通常为3-5分钟,特殊情况不超过8分钟;要求编辑完整、播放流畅、字幕、音乐齐全,可视性强,表现手法有创新;

3、作品文件夹要求包含片名、字幕、解说词、主创人员字幕、制作完成日期等相关信息;

4、视频中应含有片名、主创团队名称、演职员(导演、编剧、演员、摄像、剪辑和后期等)姓名或化名等要素。

5、剧本鼓励原创,严禁剽窃他人作品,不得翻录他人的作品,一经查证取消参赛资格;原则上不允许截录其他影视作品片段,如有必要请在剧本、正片部分或片尾部分标注声明;视频中出现的音乐素材需在正片部分或片尾部分标注声明。

六、奖项设置:

颁发奖金及证书。一等奖1名,500元;二等奖2名,3 00元;三等奖4名,2 00元;优秀奖5名,100元。

温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心理健康辅导站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