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温医大〔2021〕48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将对2022年本专科学生在创新创业方面取得成果的学生、指导教师和学院予以奖励。奖励的成果包括学科竞赛和学生创业实践成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果获得时间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二、成果类型
1.学科竞赛: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2.学生创业实践成果:详见《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温医大〔2021〕48号)(附件1)。
三、报送要求
1.统计报送的项目为我院本科学生创新创业成果,研究生不在统计范围之列。
2.上报材料务必真实、完整,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3.成果若为学生跨学院组合获得的,统计在第一负责人所在学院,其他学院无需重复上报。
4.学院需做好本学院创新创业成果的资格审查、导师信息和学生信息统计等相关工作。
5.成果报送流程为:项目系统申报(具体操作见附件2“智慧双创管理系统使用说明”)、学院审核、学校审核、汇总表纸质版各学院签字、学校公示。
6.成果申报人原则上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智慧双创管理系统”申报成果;国际(赛道)项目的负责人为非我校学生时,项目第一指导老师在“智慧双创管理系统”申报。
7.成果报送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
四、注意事项
1.集体项目的指导教师、学生获奖奖金以项目为单位发放,分别由项目的主要指导教师和主要负责学生协商分配。(此分配方式请各位指导教师和学生务必提前沟通好)。
2.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小组办公室务必及时、全面通知并收集相关申报成果奖励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温医大〔2021〕48号)
2.智慧双创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温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