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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初学生资助对象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2 发布人:113611/彭翔 作者: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为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切实做好新学期期初学生资助工作,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初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确保新生资助对象顺利入学

做好迎新“绿色通道”工作。配合学校做好“绿色通道”工作,确保每一位学生都能顺利入学、安心学习。具体通知详见《关于2023级新生办理“绿色通道”手续的通知》(附件1)。

精准做好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

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是精准资助的工作基础。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文件精神,对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文件进行修订,具体工作要求详见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2)。

三、开展特殊困难学生帮扶工作

1期初临时困难补助工作。针对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及假期家庭遭遇突发变故学生,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期初临时困难补助工作。具体通知详见《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期初临时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附件3)。

22023年社会助学金结对工作。针对2023级本专科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开展中通助学金、温州市慈善总会“爱心温州·慈善助学”结对工作。具体通知详见《关于报送2023年社会助学金结对名单的通知》(附件4)。

落实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

1、新生就读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工作。对于因各方面原因无法申请到生源地贷款的新生资助对象,学校将统一组织为其办理就读地国家助学贷款,做好应贷尽贷。具体通知详见《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新生(就读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附件5)。

2、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路费补助工作。2017年起,我校实施对申请生源地贷款学生补助每年300元/人的路费补贴的资助政策。具体通知详见《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路费补助的通知》(附件6)。

五、积极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

在期初勤工助学岗位招聘过程中,积极为学生资助对象拓展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引导学生通过自己劳动获得报酬。优先录用学生资助对象参加勤工助学,保证学生资助对象用工比例达50%以上。开展基本工作能力提升方面的岗前培训,帮助学生顺利适应岗位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

抓好新生入学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和解读的关键节点,在新生始业教育等环节加大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让每位学生特别是新生及其家长全面知晓国家资助政策,解除学生和家长的后顾之忧。



温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

202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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