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社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加强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进一步繁荣校园文化,推动我校学生社团发展,健全激励机制,促进学生社团的自身建设,我校将继续开展2022-2023学年社团优秀指导老师、学生社团优秀干部和学生社团工作先进个人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认真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学生社团建设管理的实施方案委》,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坚持建设和管理并重,促进学生社团工作有序发展,推动学生社团在活跃校园文化、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团结带领学校团员青年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高水平谱写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建设高水平医科大学贡献青春力量。
二、推荐评选标准和比例
根据校团委关于2022—2023学年学生社团名额分配比例的工作安排,我院可推荐学生社团工作先进个人1人
(一)学生社团工作先进个人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思想积极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站位和大局意识;
2.社团会员或校学生社团管理中心干部,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品德优良、工作积极、认真负责、成绩突出,会龄或工作时间满一年;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评定时间内无任何违纪处分;
三、评选办法
校学生社团管理中心和学院根据评比通知,推荐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学生社团优秀干部、学生社团工作先进个人。校学生社团管理中心和学院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被推荐的先进个人进行考察,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并负责汇总审核事迹材料,按分配的名额进行初选和审核,确定最后推荐名单。校团委进行复审和评选,公示结果并发文公布。
四、评选要求
1.社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做到在推荐评选过程中,把挖掘典型、表彰先进和宣传典型有机结合起来,激励广大社团成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做贡献。
2. 申报人均需填写推荐表,并附800字左右的工作事迹,主要反映个人在学生社团工作方面的突出事迹。
3.纸质和电子版材料请于6月21日前14:00提交至学院辅导员办公室(同仁楼7A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