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心理委员: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队伍建设,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使心理委员在促进校园和谐、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方面起到更大的作用,现决定评选2022-2023学年校、院两级优秀心理委员,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参评条件
1.参评对象:2022-2023学年担任班级心理委员可参评优秀心理委员评选。
2.参评条件:
(1)品学兼优,无任何违纪行为,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2)热爱心理健康工作,善于沟通,生活态度积极,有责任感,工作态度认真,能带动影响周围同学。
(3)积极参与各项心理培训,认真完成学校及学院布置的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4)积极开展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5)能及时发现存在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同学,对他们提供帮助和转介,并及时向辅导员报告。
二、评选程序
校级优秀心理委员由学院考察、推荐产生,院级名额由学院心理健康辅导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定。各学院推荐名额分布见附件1。请符合条件的心理委员于6月21日前将推荐名单(附件2)和推荐表(附件3)发送至2536499172@qq.com,纸质版学院盖章报送同仁楼7A202室。
评选结果将进行网上公示。对获奖优秀心理委员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
三、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落实,抓好学院推荐优工作,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上优秀心理委员候选人不重复推荐,请勿一人多报。
温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
心理健康辅导中心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