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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温州医科大学“最美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7 发布人:张玲玲 作者: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最美温医人”评选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最美温医人”中“最美大学生”评选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我校2023年6月30日前在籍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二、奖项设置

根据学校名额分配规则,学院根据评审综合考量,择优推荐1名参加校最美大学生评选,另设若干院级荣誉。

三、评选标准

1.政治过硬。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持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2.成绩优良。学业成绩好,综合素质强,无不及格课程,无违法违纪处分和不良记录。

3.事迹突出。在勤奋学习、创新创业、志愿服务、孝老爱亲、自强不息、见义勇为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典型、感人,在师生中口碑好、声誉高,在学校或社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四、评选方法和步骤

请各申报同学于5月18日(周四)18:00前将推荐表附件)和相关佐证材料(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交至辅导员办公室(同仁楼7A202),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至1245422575@qq.com,评审时间拟定于5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温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