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按照上级有关通知要求,根据《温州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管理暂行办法》(温医大学[2021]11号)(附件1)有关办法,现就我院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与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1.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推荐对象为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2.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3.跨院或跨校且降级转专业同学当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原校、院、专业评比,但不能参加次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比。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通过当年学校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生活俭朴;
5.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上一学年获得校级三等奖学金及以上;
6.原则上特殊困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在评审过程中兼顾考虑学生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情况。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感恩奉献精神,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或社会实践活动的经济困难学生。
注:申请励志奖学金首要条件是学生资助对象,如成绩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少于评选总额,可降低成绩要求.
三、资助名额
根据学校分配办法,2022年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名额为1名,资助金额5000元。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于10月20日16:30前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登录一窗受理平台线上申请。一窗受理手机浏览器登录网址 https://zhzz.zjedu.gov.cn/zhzz/#/login,二维码:
用户名为学生身份证号,初始密码是用户名后加Xs@2022(分大小写),首次登陆需要重置密码。若密码忘记,可联系辅导员老师重置密码,重置后,密码恢复成身份证加Xs@2022(一窗受理申请审核记录将影响奖学金发放,请务必完成申请,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需先通过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审核,国家助学金同理)。
2、学院评审、公示。学院根据评选要求,结合名额分配、申请学生情况公开评审、评议,确定推荐名单后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名单至学生处,并在一窗受理平台审核学生申请。
3、审核、上报。学校将审核通过的推荐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一窗受理审定最终名单,将评审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五、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学院将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评审工作。2.学院报送材料:
(1)《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新版)纸质稿(一式一份),电子稿学院留档(附件2);
上述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务必于10月20日(周四)16:30前上交。地点:学院辅导员办公室(同仁楼7A202),电话86699692。
附件
1.《温州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管理暂行办法》(温医大学[2021]11号)
2.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新版)
温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