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教研室、实验中心: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调动全校广大教师教育教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尊师重教、爱岗敬业、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温州医科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遴选实施方案(试行)》(温医大〔2022〕62号)要求,决定开展2024年度“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奖项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今年评选特等奖不超过5人、一等奖不超过15人、二等奖不超过30人。
(二)特等奖奖励金额5万元/人,一等奖奖励金额3万元/人,二等奖奖励金额1万元/人。
二、评选名额
(一)特等奖
各学院(部)推荐特等奖不超过1人,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审。
(二)一等奖
各学院(部)推荐一等奖1-2人,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审。
(三)二等奖
根据各学院(部)近3年承担的教学任务量、课程门数、授课教师人数等,结合教学建设、改革项目和年度学院教学业绩考核等情况,统筹分配评选名额至各学院(部)(附件2)。各学院按照设定名额进行评选,报学校备案。
三、评选对象与条件
(一)评选对象
面向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一线教师(不含处级及以上人员)。
(二)评选条件
1. 忠诚于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师德师风规范和教学纪律,关爱学生,严谨治学,为人师表,近3年无教学事故、无师德失范行为,积极开展课程思政建设。
2. 积极承担并圆满完成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参评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的教师应讲授1门本科生课程,原则上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低于32学时,其中临床医学类教师不低于16学时。
3. 近3年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位列所在学院(部)前30%(数据由学校教师发展中心提供),或近3学年(从2021-2022学年至2023-2024学年)获省级及以上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和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奖项。
4. 潜心一线教学,推进教学创新发展。近3年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教学比赛、教师荣誉、教学成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其中特等奖申报者至少满足以下3项条件,一等奖申报者至少满足以下2项条件,二等奖申报者至少满足以下1项条件:
(1)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负责人。
(2)主持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建设项目,包括5类一流课程、“互联网+教学”示范课堂、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等。
(3)主持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课程思政教学改革课题等教学研究项目或在核心期刊(以南大核心和北大核心公布的最新期刊目录为准)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教学论文1篇。
(4)以负责人身份获得省级及以上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现代产业学院、实验教学基地或中心、实践教学基地或中心、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产教融合示范基地、产教融合联盟等建设项目立项。
(5)作为第一指导老师指导学生获得省级及以上A、B类学科竞赛等奖项。
(6)以负责人身份获得省级及以上规划教材立项或认定,获以主编或者副主编身份编写国家级出版社出版教材(含纸质教材、新形态教材与数字教材,不含教辅用书)。
(7)以负责人身份获得校级一等奖及以上教学成果奖项目。
(8)以负责人身份入选校级“公开示范课”,或校级教学比赛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省级教学比赛获得二等级及以上奖项。
(9)以负责人身份获得校级及以上基层教学组织、教学创新团队等荣誉,个人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等称号。
(10)从教18年以上,在教学团队中具有较高声誉,支持教学团队、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或担任校级青年教师导师。
四、评选流程
(一)学院(部)推荐
1. 项目通过学校“教育教学项目评审平台”(网址:http://jwc.kypt.chaoxing.com/)进行申报。申报人填写《申报书》(附件3),并在系统上找到对应申报奖项进行申报。同一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多个奖项。
2. 各学院(部)认真组织此次评选活动,从教师、课程组、教研室等自下而上、逐级推选,优中选优。结合评选条件,对教师教育教学情况进行综合评分,12月16日前确定特等奖和一等奖拟推荐人选报学校评审,确定二等奖推荐人选报教务处审查备案,并在系统上完成审核。
(二)学校评审
教学质量特等奖和一等奖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公示发文
所有拟获奖人经过公示无异议,学校予以发文并奖励。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遴选实施方案(试行)
2.各学院评选2024年度本科质量优秀奖二等奖推荐名额表
3.“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书
4.学院2024年度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推荐名单
基础医学院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