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教研室、实验中心: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教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温医大教〔2021〕4号)工作安排,学校近期将开展第二轮校级教材建设项目检查和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2021年度立项尚未验收的首批教材建设项目(10项);
(二)2022年度立项尚未验收的第二批批教材建设项目(13项);
(三)2023年度立项的第三批教材建设项目(17项)。
具体名单见《温州医科大学校级教材待验收项目名单》(附件1)。
二、检查要求
(一)检查对象
1. 第一、第二批立项教材,以及第三批立项的数字教材(如数字课程等)原则上需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出版,申请结题验收。
2. 第三批立项的新形态教材、纸质教材等原则上需在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出版。
(二)检查要求
1.立项且已出版的教材填写《温州医科大学教材建设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已出版的教材(如新形态教材、纸质教材需提供出版教材2本,数字教材需提供出版证书、出版教材的网址、登录账号和密码等可供专家查看教材内容的信息等)。
2.暂未出版的教材填写《温州医科大学教材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3),并提供进展材料1份(如编委会组织情况、出版社合同或意向文件、教材初稿等)。
3.校级教材检查采用网络方式开展,负责人通过“教育教学项目评审平台”(http://jwc.kypt.chaoxing.com/),选择“工作台”-“在线申报”-“第二轮校级教材建设项目检查”,填写教材基本信息,系统填报相关材料,并上报Word版和签字盖章PDF版。
4.学院(部)对教师提交的检查材料进行审核,相关审核意见填入附件2、附件3的“学院意见”一栏中,同时在6月16日前系统中上传《温州医科大学校级教材建设项目审核汇总表》(附件4)Word版和签字盖章PDF版。
三、其他说明
(一)申请结题的教材项目,要求已正式出版教材或已通过出版社审核并分配出版号(ISBN),其中项目负责人需为出版教材的第一主编,出版单位原则上应为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科学出版社等国家级出版社。
(二)鼓励立项教材积极申报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
(三)学校将组织对立项教材的编写进度、编写质量、编写成果进行检查。对进展缓慢、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不合格、仍未开展工作的项目,将限期整改,或视情况撤销立项,追回研究经费。
联系人:陈侠;联系电话:0577-86689973;地址:茶山校区同仁楼A209室。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校级教材待验收项目名单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教材建设项目结题申请表
附件3.温州医科大学教材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
附件4.温州医科大学校级教材建设项目审核汇总表
基础医学院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