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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第二轮校级教材建设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0 发布人:陈侠 作者: 浏览次数:

各系、教研室、实验中心: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教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温医大教〔20214)工作安排,学校近期将开展第二轮校级教材建设项目检查和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2021年度立项尚未验收的首批教材建设项目(10项);

(二)2022年度立项尚未验收的第二批批教材建设项目(13项);

(三)2023年度立项的第三批教材建设项目(17项)。

具体名单见《温州医科大学校级教材待验收项目名单》(附件1)。

二、检查要求

(一)检查对象

1. 第一、第二批立项教材,以及第三批立项的数字教材(如数字课程等)原则上需在2024630日前完成出版,申请结题验收

2. 第三批立项的新形态教材、纸质教材等原则需在2025630日前完成出版。

(二)检查要求

1.立项且已出版的教材填写《温州医科大学教材建设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已出版的教材(如新形态教材、纸质教材需提供出版教材2本,数字教材需提供出版证书、出版教材的网址、登录账号和密码等可供专家查看教材内容的信息等)

2.暂未出版的教材填写《温州医科大学教材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3),并提供进展材料1份(如编委会组织情况、出版社合同或意向文件、教材初稿等)

3.校级教材检查采用网络方式开展负责人通过“教育教学项目评审平台”(http://jwc.kypt.chaoxing.com/,选择“工作台”-“在线申报”-第二轮校级教材建设项目检查”,填写教材基本信息,系统填报相关材料,并上报Word版和签字盖章PDF版。

4.学院(部)对教师提交的检查材料进行审核,相关审核意见填入附件2附件3“学院意见”一栏中,同时在616日前系统中上传《温州医科大学校级教材建设项目审核汇总表》(附件4Word版和签字盖章PDF

三、其他说明

(一)申请结题的教材项目,要求已正式出版教材或已通过出版社审核并分配出版号(ISBN,其中项目负责人需为出版教材的第一主编,出版单位原则上应为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科学出版社等国家级出版社。

(二)鼓励立项教材积极申报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

学校将组织对立项教材的编写进度、编写质量、编写成果进行检查。对进展缓慢、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不合格、仍未开展工作的项目,将限期整改,或视情况撤销立项,追回研究经费。

联系人:陈侠联系电话:0577-86689973地址:茶山校区同仁楼A209室。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校级教材待验收项目名单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教材建设项目结题申请表

附件3.温州医科大学教材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

附件4.温州医科大学校级教材建设项目审核汇总表




基础医学院  

2024510


附件: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校级教材待验收项目名单.docx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教材建设项目结题申请表.docx

附件3:温州医科大学教材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docx

附件4:温州医科大学校级教材建设项目审核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