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教研室、实验中心:
为深化教学改革,推广案例教学,丰富我校教学案例资源,提高案例教学质量,根据《温州医科大学本科教学案例库建设与管理办法》(温医大〔2020〕73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校级本科教学案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本次教学案例申报包括4类:PBL教学案例、课程思政教学案例、临床教学案例和其他类别教学案例。
2. 案例的编写者应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并为案例适用课程的主讲教师。
3. 案例内容要在所属学科专业领域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能够反映所学的相关理论知识,教学案例应融合基础、临床和人文等关系,包括具体问题及问题产生的背景、原因和解决问题的思路、办法、实施的效果、值得分享的经验、值得进一步深入思考和反思的问题等。
二、案例建设与管理
1. 案例实行择优立项建设,建设期一年。
2. 在案例的建设过程中,重视案例的运用与推广,积极借助当下信息化技术手段和教学理念,将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并通过对工作中的鲜活的典型案例进行反思和剖析,为今后再处理类似事件提供参考和借鉴。
3. 鼓励各专业在建设案例的基础上形成案例教材。
4. 学校将对案例建设成果进行验收评选,达到建设要求的案例将入编学校教学案例库。
三、申报流程
1. 申报人于2023年12月11日前通过学校“教育教学项目评审平台”(网址http://jwc.kypt.chaoxing.com/),按照案例类别,填写《温州医科大学本科教学案例申报书》(附件1)并在系统提交。
2. 各学院(部)于2023年12月15日前在系统内完成审核推荐。同时上交盖章纸质版《本科教学案例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至教务处教学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本科教学案例申报书
2.温州医科大学本科教学案例推荐申报汇总表
基础医学院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
附件1. 温州医科大学本科教学案例申报书.docx
附件2. 温州医科大学本科教学案例推荐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