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中心:
根据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发布的《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的通知》(浙实发〔2023〕9号),决定开展2023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活动,请各学院、中心老师做好申报工作,学校将组织校内推荐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各实验中心、公共实验平台。
2.先进个人:从事3年以上实验室相关工作的教职工。
二、学校推荐名额
1.先进集体1个。
2.先进个人3名,包括实验室工作管理、实验室建设与实验教学、设备资产管理与大型仪器共享、实验室安全与信息化等。
3.各单位限报1项先进集体和1名先进个人。
三、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先进申报表(见附件1、2)和佐证材料,主要统计2022-2023年的工作业绩。同时上报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
2.申报材料需提供WORD版一份,佐证材料需PDF版。
四、其它
1.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3年10月30日。
2.联系方式:教学办公室7A209(0577-86689973)。
基础医学院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
附件1:浙江省2023年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docx
附件2:浙江省2023年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
附件3:浙江省2023年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推荐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