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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第二批市级“课程思政教学示范课程”申报推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3 发布人:111277/陈侠 作者: 浏览次数:

各系、教研室、实验中心: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在温高校第二批市级课程思政教学示范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建设一批特色鲜明、质量优良的市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系统梳理不同学科专业所蕴含的育人元素,优化重构各类课程的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带动作用,逐步形成课程门门有思政,教师人人讲育人的良好氛围,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新格局,实现专业课程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的协同效应。

二、申报要求

(一)课程类型非思政类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教育课程和实践类课程。

(二)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并至少经过2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优先推荐已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已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的课程。

)学校最多可推荐10门课程参加立项评审。原则上每个学院推荐1-2课程

)已入选省级及以上课程思政教学示范课程不再列入推荐范围。原则上优先从已立项的校级课程思政教学示范课程中推荐。

)每位教师作为课程负责人最多申报1门课程。各学院根据建设要求对申报课程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要求建设的课程实行“一票否决”。

三、建设管理

(一)市教育局推荐的课程思政教学示范课程进行立项评审,并对立项课程的实际应用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和综合评价。

(二)项目立项建设期为1年,各学院(部)可视情况给予适当支持。建设期满后,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合格予以认定,并授予市级课程思政教学示范课程”荣誉称号。

四、申报流程

(一)课程申报

各有意愿申报课程的负责人于8月31日前填写《温州市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附件2),并将申报书WORD版及支撑材料上传至“教育教学项目评审平台”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学院(部)审核推荐

各学院于98日前在系统完成审核推荐工作,并将《温州市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推荐汇总表》(附件3PDF盖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jwcjxk@wmu.edu.cn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在温高校第二批市级课程思政教学

示范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附件2.温州市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

附件3.温州市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推荐汇总表




基础医学院  

202383


附件:

附件1. 关于组织开展在温高校第二批市级“课程思政教学示范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 温州市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2. 温州市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