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教研室、实验中心:
根据浙江省实验室工作研究会文件通知(浙实发〔2023〕3号、4号),2023年度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申报:
(一)立项范围请参照浙实发〔2023〕4号文件。
(二)各学院申报数量不限,申报材料请于4月24日以前报实验教学管理科,教务处将通过专家评审确定学校申报名额,本部3个,仁济学院2个,共计5个。
(三)学校将给5位申报者分配账号,由申报者进入研究会网站录入相关内容,经学校审核后再提交给研究会,并由学校统一从系统中打印《申请书》和《汇总表》各1份,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会。
(四)其他申报要求请参见浙实发〔2023〕4号文件。
附件1:浙实发〔2023〕3号文件
附件2:浙实发〔2023〕4号文件
附件3: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请书
基础医学院
2023年4月11日
附件:
附件1:浙实发〔2023〕3号.pdf
附件2:浙实发〔2023〕4号.pdf
附件3: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