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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推进“四新”建设,加强高等教育研究,全面提升学校高等教育水平,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23〕3号)要求,决定开展研究课题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和条件
1.课题申请者须为学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2.课题申报者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5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
3.在课题研究期间,课题申报者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按时结题或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二、 选题及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原则上在提供的《课题研究选题指南》中选题(附件2或3),当然确有重大理论与实践价值的也可另选申报。选题要重视基于实证的决策与对策研究,强化实践与应用研究,提高选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课题分为一般课题(立项不资助)、重点课题(适当经费资助)和“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
3.课题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4.每名申报者只能主持申报 1 项课题,且不能同时申报 “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 2 项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 2 人(含主持人);申报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其本人同意,鼓励跨学校组织申报课题研究。
三、申报办法
1.请申请者于4月3日前通过学校“教育教学项目评审平台”(http://jwc.kypt.chaoxing.com/),填写并提交《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4或5)和《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论证活页》(附件6)。
2. 学校可向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推荐研究课题4项、“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2项;向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智能教育分会推荐课题若干。
3. 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将组织专家对学校推荐申报的4项课题和2项专项课题进行立项评审。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智能教育分会将组织专家对学校推荐申报的课题进行初评,择优向学会秘书处推荐5项。
四、 结题要求
1.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将委托学校校进行结题验收工作,重点课题需要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等成果,并标注获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资助。验收分合格、不合格两档,通过结题验收者,可获发结题证书,同时获得下年度课题申请资格。
2.结题延期申请最多1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取消。
联系人:陈侠
附件:1. 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
2. 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研究选题指南
3. 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研究选题指南
4. 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
5. 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报书
6. 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论证活页
7. 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申报汇总表
基础医学院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