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年度岗位增聘工作的通知),现就学院年度岗位增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增聘范围
学校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教职工
二、年度增聘对象
2021年12月9日至2022年6月30期间,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达到管理职员等级晋升条件的人员;
(二)达到工勤技能岗位晋升条件的人员(工勤技能岗位三级及以下);
(三)新进校人员达到申报高一级竞聘条件的人员(专业技术岗位三级及以下);
(四)转岗人员;
(五)退休前1年(2023年6月30日前退休)达到申报高一级竞聘条件的人员(年限计算至退休前)。
三、相关说明
增聘对象在竞聘高一级岗位时需有相应岗位空缺(以2022年6月30日数据为准),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由学院公布空缺数。
四、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见《温州医科大学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及《基础医学院专业技术五级以下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温医大基础〔2021〕16号)。
五、聘用程序
(一)11月7日前,个人申报。教职工按照聘用条件对应填写岗位聘用申报表交学院办公室。
(二)11月11日前,资格审查。学校和学院两级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业绩认定。教学、科研业绩认定分别以教学、科研主管部门标准为准。思想政治鉴定意见由学院党委出具。
(三)11月15日前,材料公示。学校和学院、部门在评审前需公示相应岗位的申报材料。
(四)11月30日前,组织评聘。学校和学院组织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开展评审工作,提出拟聘意见,并将拟聘结果汇总表报学校。
(五)学校审批。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聘方案。
(六)拟聘方案公示。
(七)签订聘用合同。
六、聘用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位教职工根据现聘岗位性质申报相应类别等级岗位,对应填写岗位聘用申报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申报相关材料按《专业技术岗位业绩证明材料相关要求》(附件7)上报。
(二)各类人员岗位聘用申报表和表中所填业绩的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部门审核、汇总,其中正高级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岗位聘用申报表和表中所填业绩的证明材料由所在学院、部门审核后于2022年11月28日前交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517室)。学校不接受任何个人申报材料。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志斌
联系电话:8668996
邮箱:jcyxy@wmu.edu.cn
地址:同仁楼7A207办公室
温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
2022年11月2日
附件: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2:岗位聘用申报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docx
附件3-1: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报表1.doc
附件3-2: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报表2(适用于申报专技四、七、十、十二、十三级岗位).doc
附件4:管理岗位聘用申报表.doc
附件5: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申报表.doc
附件6:各类岗位申报+结果汇总表(管理、专技、工勤及各学院专技五级及以下结果汇总4个工作表).xls
附件7:专技岗位聘用申报材料目录和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