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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6 发布人:张玲玲 作者: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研究生注册是研究生学籍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保证。为切实加强研究生学籍注册管理,请同学们按时完成注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全体在籍研究生

二、注册时间:2024年3月1日前完成注册工作。

三、注册地点:同仁楼7A202辅导员办公室

四、注册须知:

1、严格学年注册管理工作:研究生无特殊情况者须本人研究生证身份证按时注册,学院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审核学生信息,严防冒名顶替行为根据教育部要求,研究生证信息页面和注册信息页面最后要复印存档学生学籍档案

2、在温州地区之外进行科研工作的研究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委托注册申请单》(附件1),将研究生证与《申请单》寄给在温同学,由在温同学代为注册,无委托书者不得注册,相关材料学院存档!!!

3、如遇研究生证遗失请尽快补办,并于3月8日前至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先注册,两周内需补办研究生证并补盖注册章。

4、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注册者,须事先填写《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请假申请表》(附件2),并将《申请表》寄送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经批准后方为有效。注册请假最多两周,请假时间到期后,须及时到校进行补注册。

5、未按时注册者学校将根据研究生所在年级,做出相应处理,具体处理措施如下:①延期半年学籍注册;②停发各类补助津贴一学期;③学术型研究生停止其科研工作,专业型研究生停止其临床实习工作;④毕业班学生不接受学位论文提交、不允许参加上半年论文评阅;⑤停止开具所有学籍、成绩等证明;⑥停止参加各类评奖评优的资格;⑦停止参加中期考核资格。



温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

2024年2月26日